各州地市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际商报和新农村商报推介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国际商报》、《新农村商报》的征订工作。另请各州地市商务主管部门汇总本单位及所属各县商务部门《国际商报》通讯员名单后于10月25日前报电子版统一报至省商务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1—6321708
邮 箱:xngxa_721115@163.com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际商报和新农村商报推介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