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科函〔2012〕4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的要求,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高新技术企业:按国家新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2007年以后认定的且仍在执行的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经地方科技管理部门验收的项目不再填报)。
二、填表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填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报表》;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既是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是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以上两份表都填写。
三、表格领取
请有关单位直接从我厅网站(http://hnkjonline.net-通知公告栏)下载有关报表或到我厅高新处领取。
四、报表上报时间和要求
请于2012年2月20日前将报表一式二份报送我厅高新处汇总,以便及时上报科技部。
附件:1、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报表》(高新技术企业填写)
2、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填写)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朱新民 符兰平;联系电话:65323068 65333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