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13    浏览次数:1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青海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委员会的通知

  青政办〔2011〕137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创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的精神,经省政府同意,成立青海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现将法律顾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委员:李宁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委员:毋法祥 省司法厅厅长

  顾问:马怀德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副校长

  贾宇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校长

  王作全 青海民族大学教授

  成员:高建青 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星月 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贾湟川 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李小琳 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

  王惠荣 省法学会秘书长

  徐勇 省电力公司经济师

  陈岩 树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虎成 海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大泽 盛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福祥 同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晓同 同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四林 竞帆律师事务所律师

  陆继龙 同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龚华丽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西宁分所律师

  蒋仁华 恩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立群 省社科院法学所教授

  马洪波 中共青海省委党校教育长

  李晓 青海师范大学法商学院教授、院长

  王立明 青海民族大学教授

  陈晓筠 青海民族大学教授

  马旭东 青海民族大学副教授

  张爱儒 青海大学教授

  张传友 青海大学医学院教授

  曲波 青海大学副教授

  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处长孙青海任办公室主任,省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处长刘伯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青海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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