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科函〔2012〕48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材料转发给你们,请自愿申报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于2月13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海府路89号省科技厅406房),逾期不予受理。
附:1、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
2、第五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3、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书
4、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表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联系人:赵同建 65342320 k6534232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