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服务能力,推动“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在吉林省持续开展,按照“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框架的要求,吉林省科技厅将开展吉林省科技创业导师聘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条件
(1)具备创新创业精神,创业经验丰富,充满热情、乐于奉献,愿将自己的成长历程和成功经验反哺社会。能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者提供持续性、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的辅导服务,能满足孵化器、入孵企业对创业导师的需求;
(2)导师来源于成功的创业企业家;投资、金融专家;管理咨询专家;大学、科研院所具有丰富经验的实践工作者和研究者;
二、组织推荐
吉林省科技创业导师由各市州科技局负责推荐或由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自行推荐,省科技厅进行审核和备案,每年推荐一次。被认定为省级科技创业导师的,省科技厅将定期向科技部推荐申报“中国火炬创业导师”。
为保证科技创业导师的数量和质量,此次将对各地区科技创业导师数量实施限额推荐。各州市科技局可推荐2-3名创业导师,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可推荐一名创业导师。
请各市(州)科技局,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有关单位于2014年1月8日前将本地区的“吉林省创新创业导师推荐函”及“吉林省科技创业导师申请表”报送省科技厅火炬计划办公室。
联系人:刘超
电话(传真):0431-88979697
E-mail:kjthjb@163.com
附件:“吉林省科技创业导师”申请表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12月26日
附件内容: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