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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委关于推荐市科委专家库专家及更新在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14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和健全市科委专家库,保证专家信息的准确性,现开展市科委专家推荐及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注册的有关事项

  1、具备下列条件的,应申请注册成为推荐单位:

  (1)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完善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2)科技工作中无不良记录,符合《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

  (3)本单位在库专家或者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

  2、已注册为市自然基金或市奖励办专家推荐单位的,直接成为市科委专家推荐单位。

  二、专家推荐及信息更新的有关事项

  1、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熟悉相关领域的科技、经济发展状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业务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不受年龄限制);

  (5)科技工作中无不良记录,符合市科委对专家的信用要求。

  2、已被录入在市自然基金专家库、市奖励办专家库的专家,直接纳入市科委专家库。

  3、专家推荐单位负责本单位新增专家申报及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程序如下:

  4、若专家所在单位不满足推荐单位条件的,专家可选择个人自荐,注册后按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初审通过后从系统内打印专家信息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按照系统提示报送市自然基金办或市奖励办(截至2014年4月15日),审查核实后正式入库。

  三、联系方式

  市奖励办:李景娟 66189235转607/608

  市自然基金办:郭凤桐 66182442

  市科委计划处:李俊,李根66157175

  系统管理员:58858680 58858689

  联系地点: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225房间(市奖励办),311房间(市自然基金办)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专家信息系统》网址: http://zj.bjk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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