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考试录用党政紧缺专业人才面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12    浏览次数:4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12年考试录用党政紧缺专业人才面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做好2012年考试录用党政紧缺专业人才面试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于2012年2月24日(星期五)9∶00至18∶00,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报名表等招录所需的相关材料,由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地点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培训中心205房。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定于2012年2月25日(星期六),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进行。

  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证不齐全的,不予入场参加面试。

  考生必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逾8∶00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体检

  体检定于2012年2月26日(星期日)上午进行。

  参加体检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确定。由省委组织部在2月25日前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四、联系方式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898—65371866)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898—65200852)

201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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