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印发2014年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14-01-14    浏览次数:1

沪人社外[2014]1号

沪科[2014]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和《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优化上海创新创业发展环境,提高上海城市创新能力,吸引更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实施2014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14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4年1月4日

2014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

  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优化上海自主创新发展环境,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启动实施2014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资助对象

  (一)应聘来本市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二)在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三)其他本市特殊急需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留学人员具体申请条件参见《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

  二、资助类别、重点及强度

  浦江计划资助类别分为四类:科研开发(A类)、企业创新创业(B类)、社会科学(C类)以及特殊急需人才(D类)。其中A和B类由市科委负责组织实施,C和D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科研开发(A类)主要资助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引进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的科研项目。

  企业创新创业(B类)分科技创新和科技创业两类。企业创新类主要资助企业所引进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的科研项目。企业创业类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自主创办科技企业的技术研发项目,包括专利技术的产业化研究和后续技术研发工作等。

  社会科学(C类)主要资助社会科学(包括管理、经济、历史、艺术、教育、新闻传播、语言文学、体育等)领域来沪工作和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

  特殊急需人才(D类)主要资助上海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

  2014年度资助重点为: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天航空工程、海洋工程、金融、航运、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会展传媒、文化艺术、创意产业等。

  浦江计划资助强度分为三类:团队资助为30至50万元;自然科学及企业创新创业类项目为20万元;社会科学类项目为10万元。

  三、注意事项

  (一)年龄要求:本年度资助的留学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回国年限:本年度资助的非创办企业类人员在2012年1月1日以后回国工作;创办企业类人员在2010年1月1日以后回国工作(根据护照出入境记录)。

  (三)申请者须全职回国来沪工作和创业,每年在沪工作时间须9个月(含)以上。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的期限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

  (四)申报A类资助的留学人员,须具有博士学位且在国外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2年(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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