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湖南省低碳发展专家库备选专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3-12-31    浏览次数:2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了突出位置,提出了着力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要求。实现低碳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的重大政策取向和战略任务。根据生态文明建设和我省低碳发展工作需要,我委拟公开征集低碳发展专家库备选专家,为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提供智力支撑。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全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评估(咨询、设计)单位、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及企业公开征集专家,有志于推进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报名。

  二、专业领域

  1、能源领域:化石燃料发电、天然气、煤炭、能源系统工程、能源需求侧管理、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沼气、分布式能源。

  2、工业领域: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水泥、建材、装备制造、造纸、食品加工、电子信息。

  3、交通运输领域:城市交通、新能源车辆、公路、铁路、水运、民航。

  4、建筑领域:建筑设计、公用工程、工民建、建筑新材料、空调设备、给排水、照明设施、楼宇管理、家用及办公电器。

  5、废弃物处理:垃圾处理(填埋、焚烧、气化、堆肥等)、污水处理(耗氧、厌氧、生物处理等)。

  6、农业领域:土地利用、农业生产、养殖业。

  7、林业领域:造林与再造林、森林碳汇、森林管理等。

  8、设备工艺:锅炉、风机、水泵、热泵、电机、输变电设备、发动机、通信设备、其它通用机械设备等。

  9、政策领域:宏观战略、城市规划、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政策、碳排放统计核算与管理、产业政策、能源政策、财税政策、区域政策、园区政策。

  10、金融领域:经济、法律、技术经济评价、碳金融、股权投融资、债权融资、合同能源管理。

  11、适应气候变化领域:农业基础设施、水资源综合利用、防洪防涝、干旱治理、人工育种、作物培育、作物防病虫害、湿地保护、气候监测与预警处置。

  12、其他相关专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

  三、入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态度认真,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参与低碳政策研究、低碳项目和低碳技术评审的专家,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3年、硕士学位5年以上者视同),精通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有相关研究成果或行业业绩,熟悉低碳发展和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本领域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

  (三)配合开展碳强度指标考核工作的专家,应具有5年以上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工作经历,熟悉国内外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政策法规,熟悉行业生产工艺和技术规范,熟悉碳排放统计核算相关标准,熟悉政府行政程序与行文规范,实践经验丰富,承担过企业碳减排工程或相关咨询工作。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承担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五)个人自愿,接受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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