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沧州市、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电力设施废旧器材收购证登记事项变更的请示》(石发改运行[2014]410号)、《关于沧州市金汇通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北省电力设施废旧器材收购证〉变更法人的请示》(沧工信[2014]31号)、《关于提交电力设施废旧器材收购证登记事项变更的请示》(张发改运行[2014]30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对石家庄市兴隆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现持有的《河北省电力废旧器材收购证》的公司登记事项进行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由高军社变更为高影辉,颁发新证,旧证收回。
同意对正定县东方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现持有的《河北省电力废旧器材收购证》的公司登记事项进行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由曹玉青变更为赵文海,公司名称变更为河北中远物流有限公司,颁发新证,旧证收回。
同意对河北省物流集团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现持有的《河北省电力废旧器材收购证》的公司登记事项进行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由卢鹏飞变更为陈树强,公司名称变更为河北冀物再生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颁发新证,旧证收回。
同意对沧州市金汇通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现持有的《河北省电力废旧器材收购证》的公司登记事项进行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由蒋永志变更为张连青,颁发新证,旧证收回。
同意对张家口第一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现持有的《河北省电力废旧器材收购证》的公司登记事项进行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由田成亿变更为朱双跃,公司名称变更为张家口市科达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地址由张家口市桥东区张榆公路十三里变更为张家口市高新区高新路8号,颁发新证,旧证收回。
同意对张家口新合作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的《河北省电力废旧器材收购证》的公司登记事项进行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由段长起变更为范天贵,地址由涿鹿县涿鹿镇南关大街变更为涿鹿县五堡镇高堡村,颁发新证,旧证收回。
请按照《河北省电力设施废旧器材收购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河北省电力设施废旧器材收购证〉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已取得《河北省电力设施废旧器材收购证》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
附件:《河北省电力设施废旧器材收购证》变更企业名单
2014年6月20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