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千人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13    浏览次数:4

  根据中组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千人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2]1号)精神,现就我省开展2012年“千人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时间与批次

  2012年“千人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于3月、7月分两批进行。

  二、申报类型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3、创业人才项目;

  4、“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三、申报要求

  1、回国时间。创新人才长期项目、“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的申报人,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该批次申报截止日前6 个月内。申报创业人才的,其创办的公司应成立1 年以上5 年以下。

  2、申报次数。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的申报人,最多可申报两次,但不得连续申报。创业人才也不得连续申报。

  3、填报要求。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一年内的申报资格。

  申报人选标准和其他要求见“千人计划”网站(http://www.hainan.gov.cn/data/news/2012/02/147221/www.1000plan.org)。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起脊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单页印刷),其他个人信息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五、其他有关事项

  1、用人单位、牵头单位要按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2、各牵头单位请于3月2日、7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统筹报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青年千人计划”经审定后,电子材料由用人单位分别于3月18日、7月22日前通过“青年千人计划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用户名与密码另行通知)。

  3、申报材料文本请登陆“千人计划”网站(http://www.hainan.gov.cn/data/news/2012/02/147221/www.1000plan.org)下载。

  联系人:涂明捷、谢 婷

  联系电话:65342051,65365969

  邮箱:hnrcb@126.com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201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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