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第三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22    浏览次数:1

渝知发〔2012〕23号

  各区县(自治县)科委(知识产权局)、有关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市科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于2009年和2011开展了两批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并于今年3月完成了对第一批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验收工作。通过试点,各试点园区知识产权管理及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环境不断优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园区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加快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创新活力强劲、运用成效显著、创新创业环境优良的产业集群,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三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按照《重庆市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实施。

  二、本市辖区内凡符合条件的市级以上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贸产业园区、大学科技园、文化产业园、农业园区、工业设计园区的管委会均可申报。

  三、各区县(自治县)科委(知识产权局)对申报园区相关条件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于2012年6月6日前将申报表报市知识产权局(纸件一式2份,同时将电子件发至指定邮箱)。

  四、评审时间。暂定为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评审方式及程序。

  评审方式: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科委、市工商局、版权局及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园区进行集中评审。

  评审程序:1.园区管委会负责人报告试点工作方案等;2.相关区县知识产权局(科委)补充汇报有关情况;3.专家提问及园区答辩;4.专家评审组形成评审意见。

  六、有关申报事宜,请与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张杨媚

  联系电话:67531480

  电子邮箱:542196259@qq.com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411号

  邮编:401147

  重庆市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申报表.doc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