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委托部分市州局对我省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总结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18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市州知识产权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总结验收的通知》(国知办管字[2012]28号)和《关于开展我省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鄂知办[2012]52号)文件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委托我局组织开展我省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总结验收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我局将委托部分市州知识产权局直接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考核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受委托地方知识产权局需组织工作组和专家组开展对本地区试点单位的考核验收工作,可采取审阅材料、汇报答辩、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参考《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考核评价表》对试点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并填写《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验收意见书》。验收意见书中应写明考核验收结果,参考标准为:A.优秀(80分以上),B.合格(60—79分),C.不合格(60分以下)。

  二、各受委托地方知识产权局根据考核验收情况,对本地区试点单位情况统计、分析试点前后知识产权数据变化情况,撰写本地区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各受委托地方知识产权局应当选择试点期间取得突出进展、具有典型意义或者存在代表性问题的部分试点单位进行深入调研,形成试点工作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三、各受委托地方知识产权局请于2012年5月27日前将本地区总结验收工作材料报送我局。总结验收工作材料包括:

  (一)各试点单位的情况统计表、试点工作总结的电子件;

  (二)对各试点单位的验收意见书,其中应写明验收成绩,并说明该单位的突出特点和问题,此项为含签章的原件纸件;

  (三)各受委托地方知识产权局试点工作总结报告,试点工作调研报告或典型案例分析报告,工作总结报告应同时提交纸件和电子件。

  总结验收是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研究探索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思路的重要手段。各受委托地方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本次总结验收工作,认真组织,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由局领导担任组长,深入指导,严格打分,汇总经验,推进总结验收工作扎实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委托开展我省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总结验收工作市州知识产权局名单

  注:相关考核验收表可在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www.hbipo.gov.cn)下载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委托开展我省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总结验收工作市州知识产权局名单 

序号

委 托 单 位

验 收 单 位

1

襄阳市知识产权局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万洲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三环车桥有限公司

2

荆门市知识产权局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湖北宝源木业有限公司

3

十堰市知识产权局

十堰市郧齿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十堰恒力达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4

黄冈市知识产权局

湖北贵族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黄梅挑花工艺有限公司

5

咸宁市知识产权局

咸宁市汇美达工贸有限公司

田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

天门市知识产权局

湖北省天门泵业有限公司

湖北天瑞电子有限公司

7

神农架林区知识产权局

神农架绿野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神农架绿源天然食品责任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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