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2013年度金融创新奖申报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08    浏览次数:2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苏州工业园区金融类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金融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区内营造活跃的金融创新氛围,全力推动园区打造苏州区域金融中心高地,园区拟启动2013年度园区金融创新奖评选活动,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机构范围

  入驻园区的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担保、典当、小贷、融资租赁、保理、备案股权投资机构等各类准金融机构;开设金融专业的高等院校;中国基金博物馆等。

  二、可申报项目

  可根据年度创新情况申报产品奖、机构奖和环境建设奖。具体包括:

  1、产品奖:由园区金融类机构、高等院校及其工作人员研究开发,通过改变金融要素的搭配和组合,为市场提供性能、质量更好的新工具、新业务、新服务,申报的项目应已在园区应用并有一定的业务规模;或是区内金融类机构之间、院校之间、金融类机构和院校之间通过创新合作方式,预期可对园区金融产业发展产生较大的推动作用的项目,原则上应提供双方合作协议,并可由合作任一方提出申报。

  2、机构奖:通过完善规章制度或改变机构组织形式,取得了显著成效的金融制度创新或金融组织创新。原则上应是获得监管或主管部门认可出台的新制度、设立的新机构或新部门。

  3、环境建设奖:在丰富和优化园区金融生态环境、活跃园区金融文化、推进金融服务行业自律发展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三、申报材料

  填制附表《园区金融创新奖申请表》,并附其他所需的奖励、行业比较、市场推广等证明材料。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并加盖骑缝章,一式十份。

  四、申报时间

  请申报单位在2014年1月31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及其电子档(可发邮件)递交到园区财政局金融发展处(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1楼)。

  联系人:彭磊,电话66681196,邮箱pl@sipac.gov.cn;王前,电话66681173,邮箱wangqian@sipac.gov.cn。

  园区财政局(金融办)

  二〇一四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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