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表彰二○一○年度全省节能管理
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青政办〔2011〕139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二○一○年,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发展与节能降耗的关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完成了二○一○年及“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为鼓励先进,进一步做好“十二五”节能降耗工作,省政府决定对二○一○年度节能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五个地区、四个单位和八户企业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地区
1、西宁市人民政府
2、海东行署
3、海西州人民政府
4、海北州人民政府
5、海南州人民政府
二、先进单位
1、省发展改革委
2、省经委
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4、省统计局
三、先进企业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
3、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4、青海桥头铝电有限公司
5、青海西部矿业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6、青海省电力公司
7、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
8、青海百通高纯材料开发有限公司
希望受表彰的地区、单位和企业再接再厉,进一步坚定信心,开拓创新,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力争 “十二五”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更大成绩。全省工业系统要以他们为榜样,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全省“四个发展”和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