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地、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8]118号)和《关于建立青海省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项目库的通知》(青商贸字[2011]246号)相关规定和要求,2011年青海省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第三批支持项目已完成项目申报,经过筛选、考察、论证、评审等程序后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青海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联系电话:0971-6321736 传 真:0971-6321736
联 系 人:李正欣
邮 编:810008
青海省财政厅企业处
联系电话:0971-6133963 传 真:0971-6133963
联 系 人:翟进全
邮 编:810001
附 件:2011年青海省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第三批拟支持项目表
青海省商务厅 青海省财政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