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组织单位及相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0]87号)和《青海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青财企[2010]992号)的有关规定,青海省商务厅、青海省财政厅对“2011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于2011年10月13日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上进行了公示,公示后各有关项目组织单位和进出口企业未提出异议。现将本年度计划下达你单位(企业),请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于2011年12月10日之前实施完成,并按规定及时办理核销,项目完成后组织验收。
附件:中小省级项目
青海省商务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