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新洋港整治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01-12    浏览次数:7

  

  苏政复〔2015〕148号

 

 

  省政府关于新洋港整治工程建设

  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新洋港整治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盐政发〔2015〕108号)收悉。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原则同意《新洋港整治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望你市依据大纲,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和移民安置方案,尽量减少占地和移民数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措施,认真做好工程建设区和移民安置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szfu[2015]148(2015-12-28).doc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