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科技局、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认定,并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批复,包头北雷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24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复审,内蒙古方维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更名备案审核(名单见附件)。
请各盟市即日起通知相关企业领取证书。
证书领取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山丹街2号内蒙古科技大厦610室 自治区火炬中心
联系人:图雅
联系电话:0471-6280161
1.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备案申请的复函
2.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备案申请的复函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