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西安考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22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现将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  名

  (一)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两年的以及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

  (二)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和考点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4日0时至6月18日24时。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当填报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或者学位证书;

  4.工作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四)查验时间和查验方式

  1.查验时间

  2012年6月11日至6月29日。

  2、查验方式

  报名人员可以自己或者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到西安市雁塔路99号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接受查验。

  (五)查验材料

  1.首次报名人员

  对于2012年首次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或者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证明原件。

  2.再次报名人员

  对于2009年至2011年曾经参加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进行查验

  报名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查验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出具的委托书原件。

  (六)考试报名费

  报名人员可在接受查验时缴纳考试报名费。

  二、考  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2012年11月3日至4日在全国20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考试地点请关注准考证信息。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方式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3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3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4日9∶00—13∶00。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方式。

  (三)考试试题公布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结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公布专利法律知识考试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在指定期限内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对反馈的意见进行研究和论证。

  三、录取及证书发放

  (一)按照实际需要确定合格分数线

  考试结束后,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当年试题的难易程度,经充分讨论确定合格分数线。

  (二)证书发放

  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合格通知单以及合格人员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由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发放。

  四、考试的复习与培训

  (一)考试指南

  报名人员可以依据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编写的《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

  (二)考前培训

  我局将于9月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联合举办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实务强化培训班,考生可在查验时确定需求。

  联系人: 张  娟  (029)85534962

  马  越  (029)87294775

  联系人地址:西安雁塔路99号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西安新城大院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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