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海外工程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25    浏览次数:2

 

浙外专发〔2014〕4 号

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委)、财政局,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

  根据《浙江省鼓励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引进“海外工程师”暂行办法》(浙人社发〔2013〕139 号)精神,现将2014 年度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海外工程师”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引进的“海外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国内企业和机构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掌握核心技术、关键工艺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二)在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承担技术攻关项目和关键工艺 研发,聘用时间原则上不小于1 年,2013 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2 个月,年薪达到5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对已入选国家和省“千人计划”的专家,原则上不再列入“海外工程师”资助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引进“海外工程师”情况汇总表》(附件1)。

  (二)《引进“海外工程师”项目申请表》(附件2)。

  (三)附件材料:申报人选的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与企业签订的中外文工作(聘用)合同和海外任职证明材料、年薪支付凭证或证明等。

  以上表格可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业务指南——引进国外智力栏目下载(网址:www.zjhrss.gov.cn )。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请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纸质申请表和附件材料请合并装订(一式两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一式一份),附件材料须编写目录和页码,做成PDF 文档。

  (二)申报材料经各市人力社保部门会同市科技局(委)初审汇总后,报送省外专局;省属企业的研究院直接将材料报送省外专局。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 年3 月20 日。

  (四)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主管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助资格。

  联系人:王中方,张晓娜,电话/传真:0571—81050122,87051070,E-mail:wzj87051076 @163.com,地址:杭州市保俶路32 号3 号楼,邮编:310007。

  附件:1.《引进“海外工程师”情况汇总表》

  2.《引进“海外工程师”项目申请表》

  3.“海外工程师”申报材料清单

浙江省外国专家局

2014 年2 月17 日

 

        关于做好2014年度“海外工程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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