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市海曙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14-01-28    浏览次数:1

  宁波位于中国东海之滨,是中国东南沿海重要港口城市、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海曙区作为宁波市中心城区,是宁波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和中心商贸商务区。海曙历史悠久、人文鼎盛、宜居宜业,宁波市级主要医疗机构和宁波小学、初中义务段教育优质资源集聚海曙,以铁路宁波站为中心的现代化综合客运交通枢纽汇聚海曙,大型商业和休闲娱乐设施云集海曙。和谐发展的宁波海曙是人才生活、工作的首选之地。

  为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区创业,海曙区政府在宁波城市核心区域建立了留学人员创业园、人才公寓和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并出台了人才创业创新扶持政策,热忱欢迎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前来创业发展。

  2014年海曙区继续面向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征集创业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重点

  围绕海曙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引进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和新兴产业项目,重点引进现代金融、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装备、海洋高技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创意设计等产业,以及现代物流、国际商贸和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

  二、申报条件

  1.一般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技术成果国内领先,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3.具有自主创业经验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创业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实际到位不低于50%,且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

  三、扶持政策

  1.资金资助:

  ①区级项目资助:获海曙区区级评审通过的创业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资助。

  ②市级以上项目配套资助:申报区级评审的项目,可同时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浙江省“千人计划”和宁波市“3315计划”。对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项目的,给予最高1:1配套资助,对于获得市“3315计划”A类、B类、C类、D类团队经费资助的,在宁波市分别给予2000万、1000万、500万、100万元资助的基础上,海曙区再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 100万元、100万元的配套资助。

  2.人才公寓:落户海曙区的创业人才或其团队核心成员长期在海曙工作的,可提供3年免租的人才公寓。

  3.租金及物业补贴:经认定的企业可免费使用为期3年的100平米指定办公用房,并享受3年50%的物业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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