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质监局,各市质监局、杨凌示范区质监局,韩城市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质量管理奖评价工作开展以来,我省先后有12家企业荣获“陕西省质量管理奖”,为我省广大企业树立了标杆和榜样,并在企业中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根据1月4日王莉霞副省长主持召开的省政府专题会议(省质量工委第一次全体会议)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陕西省质量管理奖获奖企业的宣传和监管工作,扩大获奖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在获奖企业中持续、有效、深入实施,积极分享成功企业的管理经验,引导我省广大企业学习并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获奖企业的宣传工作
获得“陕西省质量管理奖”和“陕西省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企业要强化宣传工作,在我省主流媒体积极宣传企业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好的做法、成功经验和取得的成绩。为了扩大获奖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省质量强省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质工委办”)近期将组织获奖企业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一是认真策划,在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日报》、陕西省人民政府网、陕西名牌网、陕西产品网、陕西省质监局网等媒体重点对获得2013年“中国质量奖提名奖”、“陕西省质量管理奖”和“陕西省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企业开展系列宣传。同时,对往届获奖企业进行宣传。二是联合《中国品牌》杂志,编辑出版《中国品牌陕西专版》,对2010年陕西省质量管理奖评选工作开展以来所有获奖企业进行深入宣传。请各获奖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向省质工委办提供有关宣传资料(见附件1)。
二、稳步推进卓越绩效模式在企业持续、深入实施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是全面质量管理的标准化、条理化和具体化,是当前国际上广泛认同的一种组织综合绩效管理的有效方法和工具,正日益成为一种世界性标准。2009年,我省设立质量管理奖以来,通过《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宣贯和质量管理奖的评审,有力推动了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在我省企业的推广应用。实践表明,企业和组织运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培训和改进,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生产率、市场占有率及顾客满意度,改善企业和员工的关系,最终提高企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引导广大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不是赶时髦、走形式,创奖不是终极目标,获奖也不是终点。从根本上保证并持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营绩效,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在与顾客和相关方共谋发展、与员工共同提高福祉的进程中不断发展壮大,进而对陕西经济与社会发展有所促进,才是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意义所在。为了进一步推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在已获得“陕西省质量管理奖”的企业中(包括获得“陕西省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企业)持续、有效、深入实施,请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建立企业自评师队伍,并报省质工委办备案(见附件2),省质工委办将根据需要举办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企业自评师培训,帮助企业做好自评师队伍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对获奖企业的监督管理
根据《陕西省质量管理奖管理办法》的要求,各级质监部门要加强对获奖企业的监督管理。要督促企业向社会公开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经验和方法,对获奖企业发生的危害公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等事件,发生严重质量问题、重大生产安全、劳动保障、环境保护事件要及时上报省质工委办。获奖企业在获奖后五年内,每年4月底前上报《陕西省质量管理奖获奖企业信息反馈表》(见附件3)和自评报告(含评分表)。
联系人:孟大胜 电话:029-87292826
邮箱:mengds567@163。com
附件:1、需要企业提供的宣传资料
2、卓越绩效模式自评师人员名单
3、陕西省质量管理奖获奖企业信息调查表
陕西省质量强省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