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海南(陵水)“三月三”民族特色商品和美食展销一条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8    浏览次数:4

各有关市、县商务局:

  根据省民宗委报省政府《2012年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主会场总体活动方案》,由海南省商务厅、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举办海南(陵水)“三月三”民族特色商品和美食展销一条街活动。现将《2012年海南(陵水)“三月三”民族特色商品和美食展销一条街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按方案要求积极组织企业、个人参展。

  联系人:盘五山、 钟广佑

  电 话:65395457、65313528

  附件:2012年海南(陵水)“三月三”民族特色商品和美食展销一条街活动方案

  2012年2月21日

  附件:

2012年海南(陵水)“三月三”民族特色商品和美食展销一条街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展示我省少数民族特色服饰、特色商品、特色工艺品和美食,弘扬海南黎族苗族传统文化,培育民族品牌,促进黎族苗族传统工艺、传统产业的发展。

  二、活动名称

  2012年海南(陵水)“三月三”民族特色商品和美食展销一条街活动(以下简称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12年3月23—25日(农历三月初二、初三、初四)。

  四、活动地点

  陵水黎族自治县文化广场

  五、组织分工

  主办单位:海南省商务厅、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商务局

  协办单位:三亚市、五指山市、东方市、昌江黎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局。

  六、参展范围

  三亚、琼中等9个市、县黎族、苗族特色工艺品、民族服饰品、旅游工艺品和特色食品等。

  七、展位数量

  协办单位各市、县各安排6个展位(每个展位3×3平方米),承办单位展位由承办方自行安排(不得少于10个)。具体展位的设计、布置和安排工作由承办单位负责,各市、县如需增加展位,请直接与承办单位联系。

  八、资金补贴

  每个展位由省商务厅补贴资金1500元(每个展位每天补助500元,共3天),省商务厅补助展位数不超过100个,超出100个展位数部份的补助资金由陵水县政府安排。多家企业合租1个展位的,补贴资金由合租企业自行分配;同一家企业的相同商品只安排一个展位。

  承办方负责免费提供展位、水电、展架、桌椅、帐篷和太阳伞等相关的配套设备;承办单位为协办单位(商务局)免费提供3个人的食宿安排;参展企业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九、报名时间

  各协办单位(商务局)请于3月3日前,将参展企业、参展产品、数量、简介和展位数量及预订酒店等情况,报陵水黎族自治县商务局(联系人:邓金玲 电话:83317620 13648603503 传真:83318151)。

  十、承办单位工作分工

  为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单位设立相应工作机构,省商务厅给予协助。

  总负责人:傅开雄 陵水黎族自治县商务局局长

  1.综合协调组(负责展位招商参展及布展工作)

  组 长:陈昌宙 陵水黎族自治县商务局副局长(13876552999)

  2.规划展示组(负责、协调活动场地的总体设计、策划和布置工作)

  组 长:卓明新 陵水黎族自治县商务局副局长(13976151505)

  3.后勤保障组(负责活动接待、食宿安排等)

  组 长:陈昌宙 陵水黎族自治县商务局副局长(兼)

  4.安全保卫组(负责保安、消防及突发事件处置等)

  组 长:卓明新 陵水黎族自治县商务副局长(兼)

  十一、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商务局依据本方案拟定并组织实施,协办单位积极协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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