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验收评审工作会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28    浏览次数:1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历时两年,已于2011年底结束。根据《关于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总结验收的通知》(国知办管字(2012)28号)文要求,决定对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进行总结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6月1日(星期五)9:00—17:00

  二、会议地点

  科技大楼304楼会议室(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新牌坊转盘附近)

  三、参会人员

  (一)市知识产权局局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

  (二)评审专家组成员;

  (三)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1—2人;

  (四)相关区县知识产权局分管领导或工作人员1-2人。

  四、会议主要内容

  (一)主持人介绍试点企业验收要求及注意事项;

  (二)各试点单位依次进行汇报和答辩;

  (三)评审小组汇总情况。

  五、其他事项

  1、 上午参评企业请于8:30到会,下午参评企业请于13:30到会作准备,并按顺序依次汇报;

  2、 请上午所有参评单位均参加下午的汇报答辩,互相学习观摩,借鉴经验;

  3、 请各参评单位于5月29日17:00前回执确认。

  联 系 人:叶春梅  陈永春

  联系电话:67512932 67512851(传真)

 

  附件:1.试点工作验收顺序表.doc        

         2.参评回执表.doc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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