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处、办)、发改委、教育局、信息产业局、商务局、卫生局、国资委、中小企业局、国防科工办:
为加强我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提升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进程中的重要作用,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发改委、教育厅、信息产业厅、商务厅、卫生厅、国资委、中小企业局、国防科工办10部门决定在全省组织实施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事)业培育工程,现将《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事)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分配名额组织推荐,并抓好培育工程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县(市、区)的分配名额纳入所在设区市,不单独推荐。省直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向省指导委员会推荐。推荐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10日。
联 系 人:齐春胜 刘盛国 张光宇
联系电话:0311—85692822 85692807
电子邮箱:hbipo@126.com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