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计〔2008〕86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
2009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闽科计〔2008〕 85号),现将2009年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及资助范围
省基金计划申报项目分为三类:面上项目、青年科技人才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青年创新项目”)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
重点资助围绕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兼顾基础研究。资助范围详见附件1。
二、申报基本要求
1、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能力和条件的在闽(不含计划单列市)企事业单位。
2、项目申请者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且只能选择其中一类项目申报,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其法定退休时间。
3、申报项目研究的起始时间为2009年3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11年12月30日。项目起止时间内的研究开发内容应是尚未开展的研究工作,已完成的前期工作内容在申请书的现有研究开发基础和已具备的条件栏内进行表述。
4、对于面上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省基金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项目组前5名)同期参与的省基金项目不超过2项。
5、对于青年创新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未主持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截止2009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6、对于杰青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持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省内外同行承认的创新性科技成果,或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有推动作用,或对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截止2009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7、申报项目经费预算合理。拟定项目资助额度为面上项目3-7万元/项,青年创新项目3-5万元/项,杰青项目10-30万元/项。申请项目总投资超出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部分,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应在《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请书》中做出自筹的承诺,否则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8、有在研省基金项目的单位应于12月10日前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填报《2008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由主管单位网上审核后提交,不用报送纸质材料。未按规定填报的单位,将不予受理新项目的申报。以第一单位承担省基金项目的单位,若有2项以上(不含2项)项目到期未结题的,不予受理新项目的申报。
9、为发挥各推荐单位能动性,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根据省基金计划往年推荐项目和立项情况,设定各推荐单位推荐数(见附件2)。
10、为进一步发挥省重点实验室在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研究方面的作用,由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主持申报的、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推荐的项目,在立项时将给予倾斜支持。
11、申请杰青项目的,在申请书项目主要成员介绍栏内要重点介绍申请项目负责人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对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有较大贡献的,或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或有被省内外同行认可的创新性科技成果。
12、申请者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时可提出不超过3位不适宜评议其申请项目的同行评议专家名单,供遴选同行评议专家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三、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申请者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或http://xmgL2.fjkjt.gov.cn),在网上填写提交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网上审查和填写推荐意见后,由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设区市科技局、高等院校、中央在闽单位作为推荐单位,归口推荐申报。通过审查推荐的项目,由申请者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的《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1式3份,逐级签章后由推荐单位汇总,一次性报送我厅基础研究处。
杰青项目还应提供具有查新资格的单位出具的《科技项目查新报告》1式3份(至少有1份原件)。
四、申报时间
项目的网上申报时间为2008年11月10日至12月20日;推荐时间为12月20日至12月30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至2009年1月5日。
附件:1.2009年省基金项目资助范围
2.2009年省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
3.2009年省基金项目推荐申报数
4.2009年省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面上项目)
5.2009年省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青年创新项目)
6.2009年省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杰青项目)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主题词:科技 计划 项目 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08年10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