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示2012年度省级“文明农贸市场示范单位”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2-03-12    浏览次数:4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海南文明大行动”的部署,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监管工作,我局决定从2012年元月开始,在开展农贸市场“脏、乱、差”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连续三年在全省开展创建“文明农贸市场示范单位”活动,经各市县、洋浦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审核推荐,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向社会发布征求意见公告,我局决定公示海口金贸文华市场等26家单位为2012年度省级“文明农贸市场示范单位”。

  希望被公示的单位继续努力,将农贸市场打造成为海南文明建设的新亮点,为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度省级文明农贸市场示范单位名单.xls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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