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毅涵)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从大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逐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的措施和要求。
大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对拟任市县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任职前考察时要考查其是否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依法行政情况,必要时还要对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应当作为任职的依据;加大公务员录用考试法律知识测查力度,公务员录用考试应当增加法律知识在相关考试科目中的比重,对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公务员还要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逐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加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定期清理制度,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注明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2009年对以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今后每隔两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严格行政执法。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继续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继续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制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执法,市县政府及其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加强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等行业的执法监管,建立监管责任制度,把监管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及时发现、果断查处违法行为;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方法,要切实转变行政管理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坚持“守法推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端正执法目的,改进执法作风。大力推行“网格化”行政执法方式,明确执法岗位,分解执法责任,解决基层执法机构岗位不固定、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建立行政相对人信用制度,形成守法记录,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执法人员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