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科发〔2014〕4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经商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现就做好2014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及专业
今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招生专业包括农学、植物保护、园艺、食品质量与安全、动物医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林经济管理等7个,其中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动物医学等4个专业学费由省财政负担。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业资源与环境、农林经济管理等3个专业学费学员自理。
二、招生计划
各地要根据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12〕12号)和《关于开展2013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13〕15号)要求,把握好相关政策,做好招生计划申报工作。招生计划应由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主管部门根据当前和今后4年内岗位编制空缺情况提出,经县级农业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会商,并报县政府同意后上报。
三、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农业局填写《浙江省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计划申报表》(附件),加盖县农业局和县人力社保局印章,于4月22日前寄送并传真至厅科教处。
联系人:吴 涛,电话:0571-86757705,86757708(传真);
地 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邮编:310020。
附件:2014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计划申报表
浙江省农业厅
2014年3月31日
附件
2014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计划申报表
县(市、区)名称
联系人:_ _ _ _ _ __ _ _ _ _ _ 联系电话:_ _ _ _ _ __ _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