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青海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21    浏览次数:2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组建青海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

  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青政办〔2011〕193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支持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的要求,以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0〕8号)“加强骨干交职院校建设,地方政府与行业企业共建高职院校,实现行业企业与高职院校相互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高等职业教育和谐发展”的精神,为满足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省政府决定组建青海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指导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和主要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主任:杨伯让 省交通厅厅长

  副主任:赵海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员:来 萍 省教育厅副厅长

  肖玉海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爱国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刘少军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孙立明 省经委党组成员、省国资委副主任

  胡滨 省交通厅副厅长

  工作职责:

  (一)切实履行发展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交通运输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二)指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的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三)以召开交通运输职业教育联席会议的方式开展集团的工作,协调集团内的合作关系,解决集团运作过程中的体制约束,并制定相应的政策。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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