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8    浏览次数:2

闽科奖函〔2014〕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4〕72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查阅并认真学习科技部《通知》内容,务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遴选申报。

  二、今年我厅可向科技部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0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个、科技创新创业人才20名(其中国家级高新区5名)、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个。厦门市作为独立推荐渠道自行组织申报推荐。已入选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厦门大学,可自行遴选确定1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不占我省名额。

  三、工作程序

  1、申报报送。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注册账号,此前已注册过的无需再次注册。凭账号登录后,按申报类型选择相应推荐表填写并确认无误后提交到推荐单位(即我厅),生成并打印非正式(带水印标记)推荐表一式2份,其中1份与相关附件材料一起装订并签章,由设区市科技局、高校、院所审核筛选无误并出具申报函,于4月29日前汇总寄送达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邮编350003)省科技厅奖励办。国家级高新区申报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由所在设区市科技局汇总报我厅(在推荐函中注明“国家级高新区推荐人选”)。拟申报对象在申报前应经所在单位内部公示5天并且无异议。

  2、评审推荐。我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对象。推荐对象通过科技部申报中心打印正式推荐表并完整签章,与相关附件材料装订一式3份,由设区市科技局或有关部门、高校、院所(无需签章)汇总报我厅奖励办,由我厅正式向科技部行文推荐。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奖励办   黄初升

  0591-87882425   87881150(传真)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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