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更新和增补云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4    浏览次数:2

云科奖发〔2014〕6号

  有关单位:

  为保证云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云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库,并扩充库中专家的数量,请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及要求

  (一)推荐专家条件

  为保证评审专家的质量,推荐的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公道正派,学风严谨。

  3.遵守评审纪律,不泄露评审情况、评审结果和候选人的技术秘密。

  4.热心科技奖励工作,积极参加评审活动。

  5.有较广的知识面和较丰富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的阅历,熟悉本专业、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动态。

  6.目前仍然在研究开发、专业管理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和专业管理工作。

  7.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

  8.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院士等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不超过80岁)。

  9.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职称或相当于这一职称及以上的各行业、各领域从事科研、管理及财务工作的专家。

  10.曾经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云南省科学技术奖的获奖人员优先推荐。

  11.入选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才、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及其培养对象优先推荐。

  (二)推荐和完善要求

  1.专家人选无具体名额和行业、专业限制,专家人选包括本省及外省(区、市)专家。各推荐单位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或本领域的实际情况进行推荐,严格保证推荐专家人选的质量及信息的准确性。

  2.推荐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在2013年以前推荐到省科技厅专家库的专家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和更新。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报送方式

  1.推荐的省外专家人选,请翔实填写《云南省专家信息数据表》(可复印),并格盖评审专家人选所在工作单位公章和推荐单位公章,将及其培养对象;格盖评审专家人选所在工作单位公章和推荐单位公章,将及其培养对象;格盖评审专家人选所在工作单位公章和推荐单位公章,将及其培养对象;将电子版表格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ijun@ynst.net.cn,纸质表格加盖专家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公章,由专家本人或单位统一寄送至云南省科技奖励办公室。

  2.推荐的省内专家人选,请各单位通过网络系统(http://expert.ynstc.gov.cn)统一推荐。对于昆明地区的各推荐单位,应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处)指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管理员)负责;其他州(市)由州(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指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管理员)负责;请具体工作人员(管理员)电话联系省科技厅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中心工作人员将告知地区(单位)登录账号和密码。

  3.地区(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需要对系统中所有专家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和更新。具体内容:⑴查询专家用户名、密码通知专家本人登录该系统由专家本人更新信息;⑵对于退休、调离和去世的专家使用“选中专家并放入回收站”系统功能将该专家放入回收站;⑶若本地区(单位)需要重新推荐专家,使用“新增专家”系统功能创建专家用户名和密码,通知专家使用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本人信息;⑷本地区(单位)所有专家信息更新完毕,管理员使用“输出数据表”系统功能导出本地区(单位)专家信息列表,打印成纸质材料(2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云南省科技奖励办公室。

  4.云南省科技奖励办公室对推荐的评审专家人选进行审查、筛选,报省科技厅批准,进入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数据库。

  (二)截止时间

  各推荐单位确认专家信息和推荐新人选工作,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科技厅信息中心  李  俊  黄红伟

  0871—63133894

  省科技奖励办公室  杨爱民  罗珊珊

  0871—63168766、63155414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邮编:650051

 

  附件:云南省专家信息数据表(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nth="4" year="2014">2014年4月8日nth="4" year="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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