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机器换人”专家指导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2    浏览次数:2

  各高等院校、有关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机器换人"战略部署,根据《关于2014年加快推进"机器换人"工作的意见》(浙经信投资〔2014〕78号),决定成立若干行业省级"机器换人"专家指导组,现就有关专家指导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指导组职责

  分析全省行业内企业装备水平、用工现状,研究各细分行业"机器换人"技术可行性和经济性,提出"机器换人"技术路线,指导全省行业内企业开展"机器换人"工作。

  二、专家指导组活动

  省经信委负责建立合作共赢的"机器换人"推进机制。组织"机器换人"专家行、现场交流会、项目试点示范推广等对接活动,激发"机器换人"参与各方积极性,形成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申报条件

  (一)从事装备自动化等专业的研究、设计、服务团队。

  (二)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成员可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人员构成),专家组组长应有正高职称,有突出特长和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具有行业应用经验的优先考虑。

  四、申报办法

  (一)各高校院校、有关科研院所根据需要和条件积极组织申报,并请于5月5日前将《推荐省级"机器换人"专家指导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和《推荐省级"机器换人"专家指导组成员情况表》(见附件2)报送省经信委投资处。

  (二)省经信委会同省科技厅组织审核后,确定省级"机器换人"专家指导组名单,并发文公布。

  联系人:童红峰,电话:0571-87052714,传真:0571-

  87052923,邮箱:tonghf@zjjxw.gov.cn,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1101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4月15日

  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机器换人”专家指导组的通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