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新医改方案

发布日期:2009-04-08    浏览次数:3

世界性难题的中国解决方案

——透视新医改方案中的创新之处

  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出台。这是一部为了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远大目标的纲领性文件。它包含了哪些理念和体制机制方面的重大创新?这些创新有何意义?记者为此采访了权威人士和相关专家。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遏制虚高药价

  针对《意见》提出我国将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决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部长葛延风说,国外很多国家都建有基本药物制度,推进这一制度旨在降低费用,是保证老百姓有药可用,用得起药,能合理用药的手段。

  北京大学教授李玲说,以前我国有医保药物目录,没提出过基本药物制度,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基本”是动态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其内涵也会有变化。

  世界卫生组织认为,312种西药可以治疗80%以上的疾病。我国正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估计将有数百种,其中包括中药。

  我国有6000多家制药企业,美国也就10多家。我国药厂低水平竞争问题严重,生产、流通不规范,是造成药价虚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医保药物将实行统一招标、配送,将规范药品流通。

  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成公共产品

  《意见》要求: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改革方案设计、卫生制度建立到服务体系建设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则,“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

  李玲认为,这是我国第一次明确从“基本制度”的高度保障人民健康,对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作为公共产品的制度,必然覆盖全民、公平享有,而且制度一旦确立,就是长期稳定的。

  全民医保是缓解“看病贵”的良药

  根据《意见》,我国将逐步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首次实现医保的全覆盖。国家还将把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职工、大学生、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范围。

  葛延风表示,建立覆盖全民的医保制度,目的在于实现医药费用的合理分担,这是解决老百姓“看病贵”最核心的措施,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明年,各级财政将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和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

  首次确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

  从今年开始,国家“逐步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力争让群众少生病。

  同时,国家将免费给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等服务。

  管办分开转换政府职能

  《意见》提出从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和政府有效监管出发,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

  清华大学教授白重恩表示,国内很多行业没有实行管办分开,如铁路、教育。从政府转变职能来看,政府部门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新华社)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2020年将基本覆盖我国

  新医改方案提出,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医改进行这么多年,以往重具体政策层面。这次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这是一个重大突破,确立了医改及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方向,所有的政策都应朝着这个目标努力。

  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由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四大体系组成,四位一体、相辅相成,配套建设、协调发展。(新华社)

 

鼓舞医务人员的六大信号

  “新医改不能让600万直接参与者‘缺席’,应保障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广大医务人员的这一期待在6日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得到了回应。《意见》不仅明确新一轮医改要“让医务人员受到鼓舞”,并且传递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六大信号。

  “以药养医”转向“以技养医”

  专家门诊的挂号费是14元,而理一次发要20元。我国医疗服务价格偏低,为维持生存,医院和医生将手伸向了“药片”,导致药费居高不下。

  《意见》明确,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这一政策将推动‘以药养医’向‘以技养医’转变。医生的价值在于知识和技术,而不是推销药品。”煤炭总医院院长王明晓说,目前我国医疗服务的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严重挫伤医务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

  他还指出,在取消“以药养医”、政府投入又不到位的情况下,作为一种过渡补偿措施,增设药事服务费是必要的,但要避免分解处方的现象。

  专家还提出,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额度以及药事服务费的收费标准需要认真的研究和测算,既要保障医务人员的合理收入,又要解决患者“看病贵”问题,而不能“按下葫芦浮起瓢”。

  “多收多得”变为“优劳优得”

  一些医疗机构给科室下达创收任务,鼓励“多收多得”,这不仅增加了医务人员的工作压力,而且导致了大处方、大检查等一系列问题。

  为扭转这种现象,《意见》提出,要改革人事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以服务质量和岗位工作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王明晓说,应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绩效考核,多劳多得,优劳优得,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要将医务人员的服务与人民群众的利益联系在一起,要调动医务人员为群众提供质优价廉服务的积极性,而不是创收的积极性。

  专业、基层医疗机构“吃皇粮”

  我国许多基层疾控机构经费难以落实,甚至连人员工资和运转经费都无法保障,只能靠收费来维持生存。对此,《意见》特别提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由政府全额安排。同时还提出,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

  与此同时,《意见》还提出,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行。

  政策向基层医务人员倾斜

  由于生活条件差,工资待遇低,退休了也没保障,导致我国乡村医生队伍大量流失,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空白村”。

  《意见》指出,对长期在城乡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政策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工资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推动医务人员合理流动

  目前我国对医疗人才是封闭式的管理,医师为医院所有,不能到另一个医院执业。事实上近年来许多专家都有到外地执业的经历。

  为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行为,《意见》指出,要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大外科主任张仁尧说,医师的多点执业可以让基层患者就近得到高质量的诊疗,缓解老百姓“看病难”之苦;医师不仅自身价值得到社会认可,同时还有一定的经济收入。

  但他指出,这一政策的实施要“有组织、有计划、有层次、有步骤”地进行。

  “探索多点执业一定要有试点。”王明晓也表示,灵活的执业方式会调动医师个人积极性,但对医院的发展可能不利。

  医务社会工作增进医患沟通

  戴着钢盔上班、在患者的摄像机下看病……近年来,我国的医患矛盾突出,严重影响了医务人员的执业环境。

  《意见》明确,要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完善医疗执业保险,开展医务社会工作,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增进医患沟通。

  “将医务社会工作纳入医药卫生体制发展的大框架,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北京朝阳医院社会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冯俊平说,医务社会工作可以在医患间架起桥梁,使双方更多理解,能为医务人员营造好的执业环境。(新华社)

 

 

专家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政府购买服务”是一大突破

  公立医院改革一直被视为医改的最大难题。新医改方案明确提出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新模式,专家表示,这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一次全新突破。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6日说,公立医院改革的困难之一在于政府如何制定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偿政策。社会希望公立医疗机构合理地为患者提供诊疗和用药服务,而不是一味地追求收入最大化。公立医疗机构则希望政府全额补偿其人力成本,也就是全额支付其职工工资,以此作为其放弃追求收入最大化的条件。

  针对这一难题,《意见》明确提出,政府要增加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而且政府投入兼顾医疗服务的供方和需方。对此,顾昕指出,新医改方案在解决政府如何“补供方”方面提出一个全新思路,即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服务契约向服务承担者支付合同款,是新医改方案之新的一大亮点。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于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偿政策一直采取传统的“养供方”模式,以事业费拨款模式下拨经费。

  顾昕认为,这种“养供方”模式的要害在于维护了公立服务机构的垄断性,公立医疗机构可谓旱涝保收,医护人员的积极性难以调动起来。此外,除了政府下拨部分工资收入,公立医疗机构还能从医疗服务和药品出售中获取收入,即“业务收入”。近年来,公立医疗机构的业务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重已经超过了90%,而一些通过故意开高价药等“非正常方式”获取的创收也成为百姓“看病贵”的原因之一。

  针对公立医疗机构政府补偿政策的原有弊端,《意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取代原有的“养供方”模式。顾昕认为,走向“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中国公共管理改革的新理念,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政府购买服务为公立医疗机构的改革指出了一条阳关大道。

  他指出,所谓“购买服务”,即指政府基于某种考虑,为某些公共服务,如公共卫生服务、某些基本医疗服务,全额或部分埋单,但具体实施是通过竞争的方式,向所有符合资质的服务提供者购买服务。

  根据《意见》,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之一即所谓的“补需方”。顾昕说,政府可以采取向民众发放“免疫券”等形式,让他们自由选择医疗机构接受部分医疗服务。此外,“补需方”还特指政府加强对公立医疗保险的投入,即政府以普惠制的方式为城乡居民提供医疗保险参保补贴,同时以“城乡医疗救助”为弱势群体全额或者部分支付参保费。

  “毫无疑问,针对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补需方’措施受到重视,是新医改取得重大突破的标志。”顾昕说。他认为,正是因为长期以来政府忽视了“补需方”,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才漏洞百出,多数国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障,从而导致了医疗卫生事业的一系列弊端。

  顾昕指出,在“补需方”之外,政府还要向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者增加投入,即“补供方”。其实质是政府向服务提供者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和某些基本医疗服务,而服务提供者的身份是民营的还是公立的,营利性的还是非营利性的都无关紧要,关键看服务的质量和价格。

  此外,他指出,《意见》明确了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政府出资为公共卫生全额埋单、为基本医疗服务部分埋单,是“政府主导”的体现,而政府具体的补偿方式则应该引入市场机制。不过,对于那些经济落后、无法实现供方多元竞争局面的地区,政府仍应采取“养供方”模式,保障其职工的基本工资,从而保障这些地区的民众享受到基本医疗服务。(新华社)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效果显现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到全国所有困难家庭。”这是新医改方案提出的目标。

  目前,我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已基本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在全国所有涉农的县(市、区)全部建立的基础上,不断规范和完善。城市医疗救助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目前全国所有县(市、区)基本都建立了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据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我国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快速增加。2007年中央财政补助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4亿元,比2006年增长138%;地方财政资金投入38.5亿元,比2006年增长43%。2008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分别增加到50.4亿元和42.5亿元。

  随着资金投入的增加,救助效果日渐显现。2007年,城乡医疗救助人次达到1171万,还资助2957万人参加新农合。

  2008年前三季度全国城乡医疗救助支出46亿元,比2007年同期增长39%;城乡医疗救助人次达744万,资助3571万人参保参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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