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科成发〔2014〕77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委)、省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和要求
201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内容包括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和省国际科技合作奖。
(一)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1、各省辖市科技局(委)负责本地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励人选的推荐,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报省科技厅。
2、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中国工程院江苏省院士工作联络处、江苏省部属科研院所联合会、省有关高校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人选的推荐。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含)以上可共同推荐1名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励人选。
原则上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1人,请注重推荐一线工作的杰出科学家。如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不推荐。
(二)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
1、单位推荐方式。2014年度仍实行限额推荐。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本地区、本部门优秀项目。推荐的项目应在申报项目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主要完成人排序、完成人的主要工作、项目简介、经济社会效益、知识产权和论文等。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各推荐单位应严格按指标推荐,超指标推荐的不予受理。
2、专家推荐方式。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人员牵头完成的创新成果项目,可由3位专家联名推荐,其中1位应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专家应推荐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人选),且每年只能推荐1次。当推荐项目(人选)出现异议时,推荐专家有责任协助处理。我厅进行项目公示时将同时公布推荐专家姓名。
(三)省企业技术创新奖
每个推荐单位按指标推荐,注重推荐技术创新能力强、创新绩效好、具有高成长性的候选企业。
(四)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每个推荐单位按指标推荐,注重推荐学术水平高、国际影响大,对我省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且长期友好的候选人。
二、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推荐人)按照2014年度各奖励种类填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单位(人选)进行填写,重点突出项目(人选)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推荐人)要切实做好推荐项目(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并以正式函的方式报送。发函要求为:各省辖市推荐单位应是市科技局(委)发文,省各部门和直属单位等应是厅局、单位发文。专家推荐项目(人选)须是专家亲笔签名的推荐信。
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1)推荐函1份,内容包括规定必须公示的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公示结果以及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2)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纸质推荐书原件1份(推荐书第一至第十部分合订本)、相同内容电子版1份,复印件10份(不含附件部分);(3)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推荐项目的纸质推荐书2份(原件、复印件各1份);(4)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纸质推荐书各5份,其中原件1份,电子版1份,其内容应和纸质推荐书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