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12年陕西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的通知》(陕知发〔2012〕30号)相关条件和要求,我局对申报企业进行了认真审核。经研究,现确定“西安艾力特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名单见附件1)为我省第六批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培育期为三年。
上述企业要按照《陕西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工程实施办法》的要求尽快制定或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规划,通过做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和管理制度的落实,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促进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的提高,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的工作指导,确保培育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附件:1.陕西省2012年度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名单
2.《陕西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