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等部门
关于推动海南省动漫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关于推动海南省动漫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推动海南省动漫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商务厅 省科技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省工商局)
加快发展动漫产业,对传承和发扬中华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提高国民素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促进我省动漫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2号)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推动动漫产业发展
(一)动漫产业是指以“创意”为核心,以动画、漫画为表现形式,包含动漫图书、报刊、电影、电视、音像制品、舞台剧和基于现代信息传播技术手段的动漫新品种等动漫直接产品的开发、生产、出版、播出、演出和销售,以及与动漫形象有关的服装、玩具、电子游戏等衍生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的产业。
(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内容健康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动漫产品制作,满足人民群众对先进文化产品的需求。在加快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一批结构合理、技术手段先进、产品具有竞争力、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具有显著成效的动漫企业,使动漫产业成为我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三)总体目标:利用政策引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培育扶持一批动漫企业;加快建设动漫产业园区,培养一批动漫专业人才;以中华民族文化、地方特色文化为题材,创作一批在国内外赢得声誉的动漫作品,并逐步带动相关动漫产业链的发展。到2015年,基本形成功能完善的动漫产业基础,具备较高水准的创作和制作人才队伍,原创动漫产品开始走向市场,技术创新能力得到增强,精品力作崭露头角,动漫产业效益呈现较快增长势头。
二、支持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推动动漫原创作品创作
(四)设立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将动漫产业发展纳入该项资金支持范围。主要支持在我省注册的动漫企业在我省立项的动漫原创作品的创作、生产、出版、播映,以及民间动漫素材库和动漫公共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五)支持和鼓励出版发行单位、影视制作单位、网络服务平台、高新技术企业、动漫制作企业、私营创作室、大学教研机构以及工艺美术协会在动漫原创作品创作、核心技术研发和市场运作等方面开展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打造商业价值高、效益增长快、具有艺术生命力的动漫原创作品。
(六)建立优秀原创动漫产品评选、奖励和推广机制。设立省级动漫原创大奖,奖励内容健康、艺术创新、深受群众喜爱的优秀动漫原创产品。支持和鼓励动漫原创产品的播出、演出、出版,通过举办动漫原创大赛、作品征集和展览等活动,扩大动漫消费市场,促进动漫创作。
(七)加大对动漫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建立动漫技术设备和公共技术平台支撑服务体系与共享机制,对重点动漫企业自主研发的创新产品,省科技发展计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优先支持。
三、支持动漫企业发展,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八)加大社会对动漫产业的投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中小企业创业投资、电子信息产业等专项资金加大对动漫产业的支持,引导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或兼并等方式融入动漫产业,鼓励非公有资本投资动漫产品的研发和创作生产。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文化领域引进外资有关政策,引导外商投资动漫产业。
(九)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在2010年12月31日前,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的符合国家规定范围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等有关劳务,在2010年12月31日前暂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确需进口的商品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具体免税商品范围及管理办法按照财政部及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四、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促进动漫产业链整合
(十)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信贷服务。对于处于成熟期、经营模式稳定、经济效益较好的动漫产业,要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积极开展对上下游企业的供应链融资,支持企业开展并购融资,促进产业链整合。对于具有优质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的企业,可通过权利质押贷款等方式,逐步扩大收益权质押贷款的适用范围。
(十一)对融资规模较大、项目较多的动漫企业,鼓励商业银行以银团贷款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探索和完善银团贷款的风险分担机制,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有效降低单个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对处于产业集群或产业链中的中小动漫企业,鼓励商业银行探索联保联贷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
(十二)各保险机构应在现有保险产品的基础上,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侵权险,演艺、会展、动漫、游戏、各类出版物的印刷、复制、发行和广播影视产品完工险、损失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适合文化动漫企业特点和需要的新型险种和各种保险业务。
五、支持动漫产业基地建设,保持动漫产业发展活力
(十三)积极支持建设集人才教育与培训、技术研发与服务、龙头企业集约发展、中小型企业孵化以及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国家级、省级动漫产业基地。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动漫产业基地和动漫教研基地。
(十四)动漫产业基地建设,要优先引进高新技术和软件开发企业,把环境优势转换为产业发展优势,充分利用已有的政策、技术、服务、场所等条件吸引资金和项目。
(十五)动漫产业基地要实行科学规范管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在巩固动漫产业项目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发展的变化,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保持动漫产业基地发展活力。
六、支持动漫产品“走出去”,拓展动漫产业市场
(十六)建立健全动漫产业海外服务支撑体系。鼓励支持我省优秀动漫原创作品和产品到海外参展,适当补助动漫产品出口译制经费,所需经费从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中国进出口银行可以为动漫企业出口动漫产品提供出口信贷支持,积极利用国家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动漫产品海外市场营销。
(十七)企业出口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漫产品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出口退(免)税政策。企业出口动漫版权可适当予以奖励。对动漫企业在境外提供劳务获得的境外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款可按规定予以抵扣。
七、支持动漫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利用,增强动漫产业发展后劲
(十八)充分发挥本省教育与培训资源优势。把动漫人才培养纳入全省教育发展规划和文化艺术类人才培养计划并给予适当支持。按照市场需求和动漫产业发展趋势,完善动漫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利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等方式培养动漫人才。充分发挥动漫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等机构和单位的积极性,开展动漫技术与人才培训。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开设动漫专业,鼓励其与动漫企业联合办学,引导和支持企业为学校动漫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条件。
(十九)建立我省稳定的动漫产业专业队伍,优化组合动漫产业技术应用型、研发型、复合型管理人才,打造具有创作实力、研发实力的专业队伍,选派优秀人员出国进修,培养一批动漫产业发展所需的高端技术专业人才和技术骨干力量。我省高校设置的动漫艺术专业、美术专业、软件专业在教研方面应积极参与动漫企业的产品开发制作,把教学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资源共享,提高人力资源利用率。
(二十)积极吸引海内外优秀动漫人才。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我省工作,按照《海南省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暂行办法》(琼府〔2010〕4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动漫企业和研发机构聘用的外籍专家,其薪金可在成本中列支,其入境签证的种类可不受限制;凭其所在企业或研发机构的证明直接办理口岸签证入境;对其居留许可的申请,公安机关可提供上门服务,并可适当放宽条件;在其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时,地方公安机关根据国务院关于为外国籍高层人才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相关规定积极提供协助,适当放宽受理、审核条件,并努力向公安部争取放宽审批条件。
八、强化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动漫产业发展良好氛围
(二十一)协助省内动漫制作单位对动漫产品及形象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产品登记、著作权登记等工作;支持动漫产业单位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漫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广告宣传等动漫产品及其衍生产品的出版和销售。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动漫行业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准入标准,制定评估机制,防止虚设招牌粗制滥造现象,避免资源浪费,依法严厉打击盗版侵权违法行为,加强对漫画类美术品、动漫舞台剧和网络动漫、手机动漫等进口文化产品的内容审查,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十二)文化和信息产业等部门要对动漫产业加强行业管理和监督。鼓励根据动漫产业发展的集聚程度成立不同层次的动漫行业协会,支持行业协会配合政府部门制定行业标准和动漫分级制度,畅通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沟通渠道,促进动漫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各级行业协会开展活动所需经费由协会成员共同承担,也可经过批准接受一定的社会赞助。
(二十三)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使用动漫产品,必须采取公开、公正、透明的招标制度,严格按照规范的招标程序进行。鼓励动漫企业以技术和实力参与市场竞争,以优秀的艺术产品和信誉赢得市场,增强企业的发展战略意识,技术更新意识,产品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不断适应文化市场发展的新形势,及时调整企业发展战略,确保我省动漫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九、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动漫产业发展
(二十四)建立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厅际联席会议由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与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厅际联席会议负责研究解决动漫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制定省级动漫产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和相关标准;建立有关评估、推荐申报机制。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享受本实施意见规定政策的动漫企业的认定和年审工作。
(二十五)各市县、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推动动漫产业发展列入议事日程,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相互支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动漫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动动漫产业发展。
(二十六)各市县政府和省直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