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l align=center>苏农财〔20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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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农业科技集成创新和转化应用,推动江苏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研究制定了《2016年省农业三新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县(市)项目由各地农业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申报和联合行文上报。省级项目直接行文报省。农业重大技术集成推广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控制指标见附件3),其他类型项目无指标限制。除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以外,以前年度三新工程项目有未实施完成、未通过验收的单位2016年不得申报。
normal align=left>二、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前期论证,项目申报前须赴现场勘察核实。项目申报单位要如实编报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原则上项目立项后不得终止实施和变更。申报实施期限均为2016-2017年度。项目示范点实施地点需在项目申报前落实并签订合作协议,优先选择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列入政府优先扶持目录的农民合作社、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部省级畜牧示范场。
三、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文件、《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及相关附件材料等,一式2份,分别报省农委财务处、科教处各1份。同时,必须通过江苏农业网(www.jsagri.gov.cn)“项目管理”栏目下的江苏省农业委员会财政支农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
normal align=left>省农委联系人:财务处陈华025-86263713、科教处葛自强025-86263803;省财政厅联系人:王芃025-83633155。
normal align=left>附件:1.2016年省级农业三新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
normal align=left> 2.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标准文本.doc
normal align=left> 3. 2016年省级农业三新工程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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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center>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