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各省级互联网产业园、众创园:
根据《关于开展共建江苏省互联网产业园与众创园工作的通知》(苏经信软件〔2015〕141号,以下简称“141号文”), 2015年我委与有关市、高校签署共建协议,确定省市(校)共建11个互联网产业园(包括1个大数据产业园)和12个互联网众创园。为推进下一步工作,明确支持重点,请各园区按照141号文的有关要求,对照共建协议,分别填报《江苏省互联网产业园发展情况考核表》、《江苏省互联网众创园发展情况考核表》,与本园区发展情况报告(纸质材料各一式四份,电子稿发邮箱),于3月31日前经园区及所在市(县)经信委或院校确认盖章后,报省经信委软件处。各产业园考核表及发展情况报告同时报送所在市主管部门一份。
联系人:杨秋福,联系电话/传真:025-8228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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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