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8    浏览次数:2

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兽医局:

  根据农业部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农质发〔2014〕4号),我委组织修订了《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将新修订的《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安徽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同时废止。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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