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20    浏览次数:2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全面检查2011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总结一年来取得的成绩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不足,提出改进的思路措施,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及支部建设,夯实廉洁从政思想观念,依据委党组年度工作部署和考核工作相关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核工作有序推进、顺利进行,决定由委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处组成考核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郭宏民同志任考核组组长。

二、考核对象

机关各处室(副处级以上干部)、委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支部。

三、考核原则

按照“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统一标准、客观公正”原则进行。

四、考核内容及步骤

考核内容包括人事工作、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3方面,具体如下:

(一)人事工作方面

主要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一报告两评议”制度落实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执行情况;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

1、提交本单位工作总结及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2、单位负责同志代表班子进行述职;

3、对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4、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个别谈话;

6、查阅有关资料。

(二)党建工作方面

以支部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参照《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附后);依据年度计划安排,检查支部及党员个人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

1、查阅有关资料;

2、个别谈话了解。

(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青发改党〔2011〕17号)、《省发展改革委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机关各处室处长、副处长,委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对非领导职务干部不列入考核,但本人须提交述职述廉报告。

1、提交本单位工作总结及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2、单位负责同志代表班子报告本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领导班子述职一并进行)

3、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4、个别谈话;

5、查阅有关资料;

6、反馈意见建议。

五、考核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年度考核工作由委党组统一领导,考核组具体组织实施。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成效。

2、坚持标准,客观公正。考核组要严格依据党组年度工作部署和考核工作要求,对各单位、各支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切实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3、积极配合,实事求是。被考核单位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考核组开展各项工作,必须如实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不准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4、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副处级以上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一式两份)请与nth="1" Day="5"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12年1月5日前分别交委人事处、监察处。

 

附件:1、《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2、《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

4、《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测评表》

5、《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资料检查评价表》

6、《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7、《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民主测评表》

8、《党政领导班子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民主测评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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