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是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建立,以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临港重化工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大中型企业为依托,由我省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领办,开展技术攻关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场所。通过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推行技能大师带徒制度,培养一批具有绝技绝活的高技能人才,扶持一批能够继承传统技术工艺的能工巧匠。到2013年,在全省建成100个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
一、职责与任务:
(一)攻关:发挥技能人才团队优势,立足企业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解决生产技术难题。
(二)传艺:以技能大师为带头人,带高徒、传绝技,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
(三)研发:开展新技术的应用试点和推广,总结绝技绝活和技术技能创新成果。
(四)交流:开展技术交流,加快高技能人才集聚,形成技术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有大师:由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荣获浙江省首席技师、全国技术能手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或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担当技能大师,所领办的工作室拥有一支技能人才团队。
(二)有保障: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必要的经费支持,有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
(三)有项目: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有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
三、支持措施:
(一)按照适当支持原则,省财政对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性给予5万元开办经费补助。
(二)对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列入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活动资助范围。
(三)对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推荐参评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
(四)对工作室的技能大师,列入省高技能人才国(境)外培训的范围,并可优先推荐“浙江省首席技师”、“钱江技能大奖”、“中华技能大奖”评选。(摘自《浙人社发〔2011〕2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