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地)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局(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1〕313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元旦春节期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加强重要商品市场价格水平和变动情况的监测预警,加强对粮油、肉禽蛋菜奶、交通运输、旅游、餐饮等相关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届时省价检局将对各地值守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认真落实元旦春节期间的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各地于2012年1月29日下午15:00前将元旦春节假期价格监管工作情况及查处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一件报送省价格监督检查局。
传真电话:0971-6158717,邮箱:tjadw75@yahoo.com.cn。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