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评价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8    浏览次数:1

  

  苏政办发〔2016〕20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旅游局

  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评价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评价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及附件:szbf[2016]20(2016-02-2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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