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区域科技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8-06    浏览次数:2
       
                            闽科计〔2009〕49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区域科技重大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区域科技进步,提升我省区域产业的科技含量和综合竞争力,根据《福建省区域科技重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就申报2010年度区域科技重大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设区市集中围绕本地区重点产业的2-3个领域,每个领域遴选、推荐若干个备选项目,每个领域申请经费200-300万元,单个备选项目申请省级科技经费资助的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地方(含企业)按1:1配套科研投入;每个设区市推荐的备选项目总数不超过15项,同时兼顾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等领域的技术研发需求。
    各设区市在遴选、推荐备选项目时,应考虑将有限的科技资源向高新技术园区、农业科技园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集聚,鼓励、支持产学研用合作。推荐的备选项目应当符合《福建省区域科技重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所列的基本条件,具有明确可考核的技术、经济指标,重点解决市县产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申报程序
    申报分为征集备选项目和正式申报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征集备选项目
    由设区市科技局按照项目申报要求,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编写项目建议书(编写提纲见附件1),并组织专家对拟推荐的备选项目进行咨询。项目建议书和专家咨询意见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2009年10月20日前寄送我厅发展计划处(电子信箱:jh@mail.si.net.cn)。
    第二阶段:正式申报
    我厅相关处室对征集的备选项目进行现场调研,与设区市科技局沟通协商,提出备选项目补充修改或调整意见。通过初选的项目,我厅将通知有关设区市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并会同设区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设区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组织申报单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网上填报《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具体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重大项目” ─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网上申报之后,设区市科技局须将设区市政府的正式行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寄送我厅发展计划处。
    三、其他事项
    1、申报项目的第一单位必须是在闽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作为项目合作单位。已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有2项以上(不含2项)项目到期未验收的,不能申报区域科技重大项目。
    2、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含重大专项、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

附件1.福建省区域科技重大项目建议书(格式)
    2.福建省区域科技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


                                              二○○九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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