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重庆市“软件蓝领万人培养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16    浏览次数:1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跨境电商等重点产业发展,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完善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根据《“软件蓝领万人培养工程”工作方案》(渝经信〔2010〕5号)的文件要求,今年我委将继续开展“软件蓝领万人培养工程”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申报单位以在重庆本地注册的信息技术培训机构(简称:培训机构)为主体,联合多家本地企业(软件及信息服务企业、互联网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等),共同申报“软件蓝领万人培养工程”试点工作,培训机构应与企业达成软件人才定制培养合作协议。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向市经济信息委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

  1. 《“软件蓝领万人培养工程”申报表》、《企业用人需求表》;

  2.“软件蓝领万人培养工程”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机构简介、培训人数、课程设置、师资力量、使用教材、教学方案、培训周期等);

  3.培训机构与企业签订的人才定制培养合作协议;

  4.相关附件,包括:营业执照、授权证书、培训场地证明材料等。

  (二)市经济信息委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评估和实地考察后形成评审意见。

  (三)市经济信息委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纳入统筹规划,进行组织试点。

  三、其他事宜

  (一)试点培训机构应结合市场需求,重点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重点,如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方向,确定人才培养方向并开展科目培训,培养出实用型、复合型的软件人才,巩固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行。

  (二)试点培训机构将本着对培训学员负责的态度,将学员个人信息及时更新;培训机构每季度将培训情况以简报形式报市经济信息委。

  (三)市经济信息委将协调宜信公司利用P2P信用借款服务平台“宜学贷”对经济困难的培训学员提供学费无抵押个人借款服务。(联系人:熊飞,联系电话:63531351,手机:18983789521)

  (四)试点培训机构如完成全年培训指标,且考试合格率和录用率达到要求,由市经济信息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支持。

  (五)“软件蓝领万人培养工程”试点工作由市经济信息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负责具体实施推进,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相关人员联系咨询。

  (六)请各申报单位务于2014年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5份、电子档发邮箱)报送我委软件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雷婷婷

  联系电话:63895710

  传    真:63895657

  邮    件:leitingting317 @139.com

  附件:1.“软件蓝领万人培养工程”申报表

  2.企业用人需求表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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