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分解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2011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任务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1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任务分解到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请切实巩固前十六个阶段治理成果,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1-2015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的通知》(京政发〔2011〕15号)要求,抓紧落实2011年各项措施,确保圆满完成任务。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和市环保局要加强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