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首批“江西省商贸强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2    浏览次数:2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在全省开展商贸强镇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办建字〔2014〕68号)要求,经各地申报、设区市推荐、省商务厅评审,现评选出吉安市吉水县八都镇等15个单位为首批“江西省商贸强镇”(见附件)。

  各地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商贸流通在镇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坚持商贸发展与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大力实施商贸强镇示范工程,围绕推进乡镇商贸发展提升,着力谋划和实施一批现代商贸服务项目,积极打造乡镇微型商圈,

  加快发展城乡一体化和乡镇商贸现代化,推动城镇经济社会的发展。

  附件:首批江西省商贸强镇名单

  江西省商务厅

  2014年9月9日

  附件

  首批江西省商贸强镇名单

  1.吉安市吉水县八都镇

  2.宜春市袁州区温汤镇

  3.南昌市进贤县文港镇

  4.宜春市丰城市曲江镇

  5.上饶市广丰县洋口镇

  6.赣州市会昌县筠门岭镇

  7.上饶市鄱阳县田畈街镇

  8.新余市渝水区罗坊镇

  9.赣州市宁都县黄陂镇

  10. 赣州市信丰县大塘埠镇

  11.景德镇市乐平市众埠镇

  12.抚州市东乡县岗上积镇

  13.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

  14.九江市九江县港口镇

  15.鹰潭市贵溪市塘湾镇

  抄送: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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