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办发〔2016〕31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南京市玄武区等
60个县(市、区)为江苏省人口协调发展
先进县(市、区)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十二五”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部署,积极创建“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取得了良好成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活动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17号)精神,经省卫生计生委组织考核评审,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命名南京市玄武区等60个县(市、区)为“江苏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
希望被命名的地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扎实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附件:江苏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名单(共60个)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szbf[2016]31(2016-04-08).doc